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并符 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以及关联方回避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