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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527众源新材(603527)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薪酬管理办法,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负责制定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