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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076新瀚新材(301076)2024-12-13 16: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瀚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524.1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