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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301076)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076新瀚新材(301076)2025-04-26 00: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 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瀚新材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