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钟斌先生、李婀珏女士、俞纪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 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钟斌先生、李婀珏 女士、俞纪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