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要求,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