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002203) -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 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 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