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3003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 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