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