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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30028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287飞利信(300287)2025-04-26 03:13

(五)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非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七)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具有第(一)项至第(六) 项所列举的情形; (八)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对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