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芝股份(00245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 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 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