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30006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薛 安克先生、吴晖先生、来小康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 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