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000559)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规定,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