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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301323新莱福(301323)2025-04-27 15:5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为汪小明,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新莱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汪小明。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交易情形,即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说明。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情 况如下: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本次交易方案并以上市公 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标准,从而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