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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301665) - 泰禾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665泰禾股份(301665)2025-04-27 15:5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泰 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