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已离任独立董事张金隆、袁宇辉、西小虹及现任独立董事 余明桂、胡芹、宋德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报告, 董事会对三位已离任独立董事张金隆、袁宇辉、西小虹及三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