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300423) - 独立董事(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平法)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平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 期间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