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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春)
002120韵达股份(002120)2025-04-27 16:0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将 2024 年任职期间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大春,男,1972 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江苏如东双甸 轧花厂财务科长;江苏宝宝集团财务总监;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外派财务 总监;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浙商成 长母基金财务负责人;上海汉理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运营主 管;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亦曾兼任白象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4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