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下列机构和人员: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收购人; (六)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