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可能发生或将要发生可 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 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