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培豪)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所在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 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潘培豪,男,48岁,法律硕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下九路支行 信贷员、团委书记,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凯成律师事务 所律师,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信耀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 | |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 | 现场出席董事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董事 | 缺席董事会次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 出席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