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长海股份(30019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4月)
300196长海股份(300196)2025-04-27 16:03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 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正确、全面、完整、无误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 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等。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相关事项,参照公司其他规定执行。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