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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0196长海股份(300196)2025-04-27 16:0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细则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条件,并取得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