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雷曼光电《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