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300665) - 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5SZAA3B008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飞鹿股份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飞鹿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