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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603113)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603113金能科技(603113)2025-04-27 16:16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提供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续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