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6031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