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600724) - 宁波富达董事行为规则
宁波富达 新任董事应当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一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董事行为规则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行为规则 (2025 年 4 月 2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 宁波富达 董事行为规则 第一章 董事的职责 第一条 董事的声明及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履行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其他规定,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第三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四)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声明的其他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