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688087) -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至少过半数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