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688316) -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玲莎、李星、韩冰、于雷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程玲莎、李星、韩冰、于雷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 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