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行权条件成就的 致: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受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慧智微"、"公司")的委托,作为慧智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三期激励对象行权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的相关 事宜的法律顾问。就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