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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300706阿石创(300706)2025-04-27 18:33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 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 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 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持股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 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