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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30070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300706阿石创(300706)2025-04-27 18:33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发生后,应当及时结算,尽量减少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时 间。 第六条 公司应当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 建立持续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往来的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上市部函 [2008]10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股东、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