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百顺)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保持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