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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宏灿)
300940南极光(300940)2025-04-28 17:00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刘宏灿) 本人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宏灿: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200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分所(原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 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