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30108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所律师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2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可孚医疗")的委托,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