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应对自身的独立性进 行自我审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并结 合公司评估、调查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出 具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隋平先生、张晓先生、高爱好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属于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因此,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各方面均独立于上市公司,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规章,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