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60312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 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 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 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 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 度提前执行。 013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