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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30074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745欣锐科技(300745)2025-04-28 19:37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欣锐科技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资金存量高效运作,提升资金资 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 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且其预期 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 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