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 导。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不得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中代表公司发言。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