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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239普瑞眼科(301239)2025-04-28 20: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 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 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