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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239普瑞眼科(301239)2025-04-28 20: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