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