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