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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精密(300539)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539横河精密(300539)2025-04-28 20:22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已得到横河精密及相关方如下保证:其已向本 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 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 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隐瞒以及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横河精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浙六和法意(2025)第 0665 号 致: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