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30123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成 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 对普瑞眼科董事会《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及所属全资、控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