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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002827) -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002827高争民爆(002827)2025-04-28 20: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6月8日设立,初始名称为“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1] - 2016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600万股[12] - 2016年12月9日起,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827”[12] - 公司现持有2023年4月24日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7600万人民币[13] 激励计划条件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1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1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5]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6] 激励计划审议进程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 2025年2月6日及2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配套文件[33]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草案等配套文件的议案[33] - 2025年4月2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35] - 2025年4月28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激励计划具备可行性[35]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36.1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7,600.000万股的0.493%[24]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24] -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25] 激励对象分配 - 党委书记、董事长乐勇建获授限制性股票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巴桑顿珠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副总经理石科红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348%,占总股本0.036%[26] - 董事、董事会秘书马莹莹获授9.000万股,占授予总量6.613%,占总股本0.033%[26]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获授86.600万股,占授予总量63.630%,占总股本0.314%[26] 激励计划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8][44]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38]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0日内,公司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等相关程序[38]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59人[42] - 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资金以个人自筹解决,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46][47]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目的包括健全经营机制等[48]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48][49][50][51]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乐勇建、巴桑顿珠、马莹莹回避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52]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符合相关规定[53] -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已履行程序、激励对象确定均符合相关规定[5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53][54]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形[54] - 激励计划实施需国有控股股东报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