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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600528)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0528中铁工业(600528)2025-04-28 21:0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检查与问询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等进行一次检查[9] - 董事会日常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向相关主体发出一次关于关联人变动的问询函[13] 关联人名单更新 - 董事会日常工作机构原则上每年至少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一次更新[14] 关联交易审批 - 子、分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自然人发生单项交易金额达到标准之一由子、分公司审议批准[17] - 与关联自然人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低于1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1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项或累计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8][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或在0.5% - 5%的关联交易,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与关联人单项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或子、分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适用相关规定,若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或子、分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权利,按不同情况以放弃金额等适用相关规定[23] - 公司或子、分公司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5]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预计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28]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定价政策、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需包括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等[33] - 公司披露与资产收购和出售相关重大关联交易,需说明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原因[33] - 公司或子、分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30] 资产购买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时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35]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超3年金融服务协议,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39] - 公司应在资金存放于关联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其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风险评估报告[41]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年度业务规模,应在协议期间每年及时披露预计业务情况[43]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45] 资金占用审计 - 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作专项审计并公告[38]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并申请司法冻结[47] - 董事等协助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将处分责任人,严重者罢免并索赔,犯罪移交司法[47] - 关联交易管理机构人员失职渎职,公司视情节处分[47] 股东诉讼支持 - 股东因关联方损害利益诉讼,公司有义务提供支持[48] 制度相关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50] - 制度对“关联董事”的定义[50] - 制度对“关联股东”的定义[5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5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51]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