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