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 - 国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建立信息披露 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递交信息披露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 第七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